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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22:01:12   作者:   点击量:10

根据工作安排,现进行2026年上半年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的统计,相关通知如下: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成果统计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6年8月31日(前面已经统计过的无需再上报)。

2.学生填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0日。

3.指导教师审核确认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1日。

4.学院审核确认时间: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2日。

学院完成各项成果审核后,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二、成果填写及附件材料上传要求

1.填写说明:学生登入教务管理系统-创新创业成果申报。

 

论文材料填写的“刊物名称”处加上年份和第几期.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普通刊物论文级别选三级;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按要求填写,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指导教师后再填写;指导教师:指在发表论文作者栏中署名,或者在发表论文的文章后署名的,无指导教师不用添加指导教师。

2.附件上传要求:每个学生附件命名为论文/专利题目+学生姓名

论文:①封面页;②目录页;③正文全文;(可从知网下载电子版上传)④版权页(刊号页或论文封底页)扫描件。凡被SCI、EI 等检索收录的论文(含三大检索的源期刊论文),被SCD/CSCD、ISTP(CPCI-S)、ISSHP(CPCI-SSH)收录论文、EI收录的会议论文,均须上传检索证明扫描件。

专利:专利证书电子原件。

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证书电子原件。

3.学生填报后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审核。

三、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各成果申报人及指导教师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分管教师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收录的公开发表论文还要上传检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成果申报材料,成果材料不清楚的一律退回。

2.学术论文、专利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本专科学生。

3.经学院最终审核报送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或造假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及指导教师科研诚信责任及学院监察责任,按照我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我校教学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并取消审查人员当年教学先进个人的参评资格。

 

 

 艺术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