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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 16:53:37   作者:   点击量:10

各位导师、2024级在读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关口,全面掌握研究生入学以来课程学习、科研进展、学术素养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学院决定开展本年度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安排

本次中期考核工作分阶段有序开展,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一)个人自查与材料填报:2026年9月16日—10月9日,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阶段性总结,梳理课程学习、科研成果、课题进展、学术活动等情况,在截止日期前登录研究生系统按要求填报。

(二)导师审核:2026年10月10日—10月14日,导师对学生阶段性表现和论文进展进行审核评价。

(三)学院审核:2026年10月15日—10月20日,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中期考核材料并进行汇总。

(四)组织评定:2026年10月21日—10月28日,学位点组织专家组开展考核评审工作,完成审核打分、等级评定。

(五)结果公示:2026年11月2日—11月4日,学院对考核结果及材料进行复核,公示中期考核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三、考核主要内容

中期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评价的原则,结合研究生培养目标,从多维度开展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程学习情况。核查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修读完成情况、课程成绩、学分获取情况,重点评估学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是否达到阶段性学业要求,有无挂科、学分缺失等问题。

(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展情况。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及开题报告内容,核查研究生论文(实践成果)研究进度、研究思路、设计方案等情况,评估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阶段性研究成果,判断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能否按期完成。

(三)学术成果与实践情况。统计研究生入学以来发表论文、申报专利、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学术会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成果,考核学生学术能力、创新能力及实践应用能力。

(四)综合素质与日常表现。结合学生思想动态、学习态度、科研作风、遵规守纪、团队协作、身心健康等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排查学术不端、消极怠学等问题。

四、需提交考核材料

所有参与考核研究生须按要求整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版统一A4彩色双面装订,电子版按以下顺序合并一个PDF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具体材料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

(二)附件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中期进展报告》(研究生院统一模板,手写签字、信息完整);

(三)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文献综述报告》;

(四)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

(五)附件4《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附带科研成果佐证材料(论文录用/发表证明、专利授权证书、项目参与证明、会议参会证明等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六)附件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及设计资料。

五、考核结果

本次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其他事项

1.逾期未提交考核材料、未参与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2.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399

 

                湖州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9月15日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