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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3 16:32:40   作者:   点击量:10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导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

一是突出战略导向。深入研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文件中重大改革、重点项目,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系统性、综合性教学改革,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校、跨校企联合攻关。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项目选题须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和教育教学关键堵点及未来趋势,从专业、课程、师资、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小切口”入手,开展具有突破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实践,杜绝脱离教育教学实际的纯理论探讨以及浮于表面的碎片化选题。

三是突出成果导向。项目重在落地实践,组织实施应依托教育教学真实场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防止研究与教学“两张皮”;项目成果检验以教学实践应用成效为主要标准,用大量调研、数据和案例说话,突出成果可落地、可推广。

二、推荐申报限额

 (一)重点项目

  我校限额推荐研究生项目共3项。

  每个学院/部门限报1项。重点着眼于浙江省和学校重点推进的人才培养改革领域或已有教学成果奖为支撑的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一般项目

  我校限报7项,采取“申报+委托”制组织申报。

  根据本年度选题指南,以下选题采取委托制申报:选题方向: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具体选题:7.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评价机制研究;结题要求:制定艺术类、教育类、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办法》及其配套模版,需体现实践成果形式、评价指标体系、鉴定程序、开题报告、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等规范性和过程性要求;建设期内,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案例不少于2个。

  其余项目正常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教改项目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参考《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但具体项目题目可结合实际调整优化,一般项目可参考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选题。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改革思路清晰明确,改革举措务实有效。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基于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研究,杜绝空泛的理论分析。其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系统性、整体性、长周期教改项目,项目立项即同步规划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路径。

 4.项目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项目立项之初同步设计成果产出路径,比如制度文件、课程体系、培养模式、评价机制、典型案例、实证数据等。其中,重点项目预期成果标志性强,结题时应当形成给省教育厅的决策咨询、调研报告或制度方案等成果,对全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现实意义。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务员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仅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教改项目管理与质量。项目研究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主持人,主持人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由项目申报列第二位在职在编教师作为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鼓励联合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成员须全程深度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一名教师同期参与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严禁“挂虚名”。

 (三)项目申报负面清单

 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不予立项:

 1.重点项目选题未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同一教改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研究内容未有实质性更新、无可预期重大突破;

 3.主持人已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4.主持人“十四五”期间主持的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暂缓结题”。

四、工作程序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教师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PDF版、匿名Word版、汇总表。

截止时间:重点项目于2026年10月19日前报送,一般项目于2026年11月9日前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并填写汇总表报送学校。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推荐报送至浙江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完成重点项目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立项结果反馈各高校;学校推荐的省重点项目未立项者,直接纳入一般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研究生)

联系电话:0572-2321399

电子邮箱:02986@huznu.edu.cn


  

                                               艺术学院

                                               2026年10月13日